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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试的通知

2015-10-13

关于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试的通知

各学院:

根据公司《关于员工的教师技能培训考核办法》(校发[1997]第十五号文件)和《员工的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大纲》的要求,教务处将于2015年11月14日(星期六)组织在校师范生进行第三十六期教师职业技能考试。为做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时间

10月13日—10月18日。

二、报名资格

在校师范生(除2015级员工),非师范生自愿报名。

三、报名流程

 1.员工操作流程:登录信息门户→教务系统  ①培养计划→个人学籍信息:核对姓名、员工证号、校区,如信息有误报学院办公室,学院统一报教务处修改;②考试报名→考试报名→选择报考教师职业技能科目:应用文写作(汉)、应用文写作(蒙)、钢笔(汉)、钢笔(蒙)、粉笔(汉)、粉笔(蒙)(点击“报考”按钮)→显示“报名成功”。

    2.学院操作流程:教务管理系统→考务管理→考试报名管理→考试报名数据管理→报名状态为“已报”员工交费后状态设置为“确定”→保存→删除“未报”、“已报”未交费员工名单。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人数统计表、报名费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
四、报名费:每科10元。

五、凡在考试中违纪、作弊的员工按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处理。

六、参加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、员工证(或身份证),否则一律不许进入考场。

七、所有师范类专业的专升本员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考试,蒙语授课员工必须用蒙文答卷。

望各学院组织好本次教师职业技能考试,按班级为单位认真核对考生所在校区、考试科目、学号等信息。 

附件:教师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统计表